本文内容摘自《法硕教材考点解析》法律出版社
一、概念和标准×【了解】
1.概念。犯罪既遂,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背)∥犯罪既遂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的完成形态,也是依照分则条文规定的法定刑(法律后果)进行处罚的标准形态。
2.判定标准。{法单2014.5}{法单2013.5}
关于犯罪既遂判断(认定)标准不一,一般有3种观点:
(1)结果说(客观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造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结果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就是犯罪行为是否造成了法定的犯罪结果。
(2)目的说(主观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的实行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就是行为人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犯罪目的。
(3)构成要件(齐备)说(或构成要件符合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故意犯罪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所呈现的停止形态。判断既遂、未遂的标准就是犯罪行为是否符合基本犯罪构成要件。
我国刑法学的通说是“构成要件说”,既遂认定取决于犯罪实行行为是否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的全部犯罪构成要件。既遂认定属于分则问题,应当个案掌握。{单2015.3}
{辨析2007.28}“犯罪既遂就是行为人实现了预期的犯罪目的或者造成了犯罪结果”进行辨析。
只要犯罪实行行为完全具备犯罪构成要件,即便没有发生具体的犯罪结果或者没有实现行为人预期的犯罪目的,也构成犯罪既遂。成立行为犯、危险犯的既遂,往往不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造成特定的危害结果为必要,因此,以犯罪人达到犯罪目的或造成犯罪结果为判断既遂标准的观念是片面的。
∥△具体犯罪既遂的标准:(1)放火罪是以被点燃物是否能够独立燃烧为标准;(2)破坏交通工具罪是以行为是否造成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损的现实危险为标准;(3)劫持航空器罪是以行为人是否控制航空器为标准;(4)绑架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以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被害人为标准;(5)受贿罪是以行为人是否获得财物为标准。
二、犯罪既遂的形态▲【选择】
犯罪构成的既遂形态呈现出不同的情况,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既遂类型:
1.实害犯(结果犯)▲。行为必须已造成法定的实害后果,才是该罪的既遂。举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扰乱社会秩序罪。{单2015.14}
2.危险犯▲。{单2007.15}{单2007.7}
危险犯的特征是,发生侵害法益的现实危险是既遂的要件。只要行为足以造成某种严重后果发生的危险,就是该罪的既遂。这不仅要求行为人实施完毕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行为,而且要求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的危险状态,但不要求犯罪行为实际发生某种危害结果。举例:破坏交通工具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决水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
3.行为犯。只要实行了某种犯罪行为,就是该罪的既遂。其特征是犯罪行为实施到一定程度即构成既遂。举例:绑架罪、拐卖妇女儿童罪、诬告陷害罪、刑讯逼供罪、煽动分裂国家罪等也是行为犯。
三、对既遂犯的处罚{单2003.2}{单2004.5}{单2009.10}
对故意犯罪的既遂犯,应当直接按照该刑法分则具体条文所规定的法定刑处罚。(背)
{法论述2011.35}试论犯罪既遂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