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内容摘自:《2019年法硕联考教材考点解析》
■妨害作证罪(第307条第1款)【第19章】
《刑法》第307条【妨害作证罪】 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概念
妨害作证罪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二)构成特征
1.侵犯客体:司法机关的正常诉讼活动和公民依法作证的权利,采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妨害证人作证的,还侵害了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依法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妨害作证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三)认定:×
1.注意区分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
2.注意区分妨害作证罪与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刑法》第306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四)法定刑
参见《刑法》第307条。司法工作人员妨害作证罪的,从重处罚。
本文内容摘自:《2019年法硕联考教材考点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