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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广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北京大学兼职教授、博导元老级法律硕士辅导名腕,主讲中国法制史。自全国首届法律硕士联考开始在科教园参加法硕辅导教学19年(1999年至今),敬业、认真,对学生负责,经验丰富,其理论功底深厚,授课独具风格,对考点把握极其准确、分析到位,“干货”多,授课范围小,扣题准,重点突出,是法律硕士联考中国法制史复习的标杆课程。科教园法硕培训发起人之一,听其课,领略法律大咖风范,倍受学员欢迎的法制史老师。
刘广安,男,生于1957年3月,汉族,云南师宗人。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 主要经历: 1983年,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本科生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6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 1989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制史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主讲课程: 本科生、研究生的《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 研究方向: 中国家族法史、民族法史、立法史、法学史。 主要贡献: 在《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中国法学》(1988年第1期)、《中外法学》(1997年第3期)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数篇论文。 参与过国家七五、八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项目《中国法制通史》明清卷的撰写工作。任明代卷副主编。担任过司法部97年立项《中国立法史研究》主持人,以及《二十世纪中华法学文丛》编委等职。 主要著作: 1、《清代民族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出版。 2、《中华法系的再认识》,法律出版社2002年出版。 3、《中国法律思想简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二版。 [1] 主要论文: 1、《古代赎刑考略》,载于《政法论坛》1985年第6期。 2、《论明清的家法族规》,载《中国法学》1988年第1期。 3、《对凉山藏族习惯法的初步研究》,载《比较法研究》1988年第2期。 4、《简论清代民族立法》,载《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6期。 5、《杨鸿烈与中国法律史学》,载《法学家》1994年第3期。 6、《传统习惯对清末民事立法的影响》,载《比较法研究》1996年第1期。 7、《二十世纪中国法律史学论纲》,载《中外法学》1997年第3期。 8、《明朝的皇权与立法》,载《法学》1998年第3期。 9、《儒家法律特点的再认识》,载《比较法研究》2005年第3期。 10、《中国法史学基础问题反思》,载《政法论坛》2006年第1期。 11、《法家法治思想的再评说》,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12、《中华法系特点的发展》,载《美中法律评论》2006年第8期。 承担项目:《中国立法史研究》,司法部1997年立项。 获奖记录: 1、《简论清代民族立法》,1996年获司法部优秀论文奖。 2、《二十世纪中国法律史学论纲》,1997年获北京大学《中外法学》优秀论文奖。 3、参加项目《二十六史大辞典》,1995年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4、参加项目《中国法制通史》,2003年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 5、两项获国家图书奖(1992年、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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