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科教园法硕考前主观题预测资料》与真题对照
非法学刑法学部分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
51.简述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刑法学生稿》P1“P28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的区别,P30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辨析。” ——押中原题
52.简述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刑法学生稿》P2“看一下: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押中相关知识点
四、辨析题:每小题8分。
55.请对“同种数罪不并罚”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刑法讲稿确定稿2013年12月23日》“P7辨析题举例16、同种数罪不并罚。——不正确。例外:执行期间,漏罪与新罪的并罚。——押中原题
五、法条分析题:每小题10分。
5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5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
请分析:
(1)本条款中的“不能说明”包括哪些情形?
(2)本条款中的“非法所得”应如何计算?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刑法学生稿》P4 “法条分析题//{法条2000}《刑法》第384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法条2002}《刑法》第395条第一款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押中 考点
六、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
59.一天深夜,甲、乙以问路为名进入铁路道口值班室。甲与值班员丙闲聊以分散其注意力.乙伺机窃取了丙的手机,被丙发现。甲、乙见行为败露,就将丙捆绑在值班室的床架上,并搜走了丙身上的500元现金。其间,丙朝甲、乙喊叫:“快放开我,火车要来了!”甲、乙不予理睬,径自逃走。因为道口栏杆未及时放下,一列货车在通过该道口时,将一辆面包车撞翻,导致车上3人重伤,面包车报废。
分析上述案例后,请回答:
(1) 对甲、乙应如何定罪?为什么?
(2) 丙是否应负刑事责任?为什么?
科教园预测对照: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刑法学生稿》P2“分析:主观题罪名一类重点:抢劫罪▲▲、”“◆§14危害公共安全罪:” “P205简述转化型抢劫罪的成立条件▲▲。” ——押中考点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刑法学生稿》P1页“P21简述不作为构成犯罪的条件、义务来源▲:注意选择。”——押中考点”
非法学民法学部分
三、简答题:每小题6分。
5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民法学主观题讲义(3页)》P2 “不安抗辩权:▲▲▲法条分析、预防简述题。要求掌握概念、特征与法律后果。” ——押中考点。
四、辨析题:每小题8分。
55.请对“同种数罪不并罚”这一说法加以辨析。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刑法讲稿确定稿2013年12月23日》“P7辨析题举例16、同种数罪不并罚。——不正确。例外:执行期间,漏罪与新罪的并罚。”——押中原题
五、法条分析题:每小题10分。
58.《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权利?该权利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2)符合哪些条件可认定为本条中的“专有部分”?
科教园预测对照: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2民法学主观题举例》P3“《物权法》第70条规定: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该条文所规定制度的概念.特征.内容和法律效力”——押中原题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1民法学主观题讲义(3页)》P2页“P353善意取得制度(物权法106条、107条):■法条分析、辨析题、简述”——相同 考点
六、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
60.2013年5月10日,某家具行与某贸易公司达成买卖10套仿古红木家具的协议,约定双方在合同书上盖章后合同成立,但未约定家具的质量标准.家具行盖章后,将合同书寄给贸易公司盖章。贸易公司未盖章,即将10套仿古红木家具发运给家具行.家具行收到家具的当天,将家具卖给某宾馆。一周后,宾馆因购得的家具多处开裂而退货。经有关部门鉴定,该批家具质量未达国家标准。
2013年7月10日,家具行以家具质量不合格为由向贸易公司提出退货,贸易公司要求就此事进行协商,双方协商未果。家具行要求贸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遭拒绝。贸易公司的理由为:第一,本公司至今未在合同书上盖章,合同尚未成立,故不构成违约;第二,双方未约定家具质量标准,也未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认定家具质量不合格。
在家具行要求退货的第三天,家具行的仓库因雷电起火,存放在那里的10套仿古红木家具全部莜烧毁。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贸易公司的第一个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贸易公司的第二个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家具被烧毁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科教园预测对照: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2民法学主观题举例》P4页“合同法题目▲▲:涉及到合同是否成立及生效、效力、合同担保、合同保全。在一个合同里涉及多个抵押权、留置权、保证、定金、质权,债务人恶意处分财产。要求掌握表见代理、担保物权的设定、善意取得、缔约过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的效力,法定代表人、工作人员(负责人)越权订立合同的效力,保证的种类。”——相关考点”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3民法学客观题注意的考点(3页)》P3页“合同是否成立或生效:案例分析中应用。”——相关考点”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3民法学客观题注意的考点(3页)》P3页“所有权的转移与风险责任的承担:选择、案例。”——相关考点”
非法学法理学部分
三、简答题:每小题8分。
64.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3法理高端学员稿》P1“P525简述两大法系的主要区别:选择。” ——押中原题。
四、分析题:每小题10分
67.2003年5月,某省甲种子公司与乙种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代为培育玉米种子。因玉米种子的市场价格上涨,甲公司不愿按原合同价履约。2004年初,乙公司将甲公司诉至A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两公司因赔偿价格的标准及依据问题争执不下。一方主张适用该省人大1989年制定的《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政府指导价。另一方主张适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简称《种子法》),该法律规定有关价格的争议应当适用市场价。
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A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以《条例》还是《种子法》作为判决依据?为什么?
(2)根据演绎法律推理,说明A市中级人民法院可能进行的法律推理的基本逻辑。
(3)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199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规定,种子价格的争议应适用政府指导价,则该案又应适用哪部法律?为什么?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3法理学员稿》P1页“PP582法律推理:分析题。”——押中考点“P562我们国家当前法的渊源八种形式之间的效力关系:分析题。”——押中知识点
五、论述题:第70题,15分。
70.试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论及其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启示。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3法理学员稿》P1“P534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押中原题。
非法学中国法制史部分
三、简答题:第64—66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66.简述清末修律的历史意义。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5法制史》P1“P794简述清末修律的主要特点和历史意义▲▲” ——押中原题
四、分析题:第67—69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要求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材料回答问题。
69.材料一:“父子之亲,夫妇之道,天性也。虽有患祸,犹蒙死而存之。诚爱结于心,仁厚之至也.岂能违之哉!自今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孙,罪殊死.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书•宣帝纪》
材料二:“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即泄露其事及摘语消息,亦不坐。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两则材料体现了中国古代哪一种刑罚适用原则?
(2)与材料一相比较,材料二所体现的这种刑罚适用原则发生了哪些变化?
科教园预测对照:《■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5法制史》P1页“P738:汉代刑罚适用原则:上请原则▲、亲亲得相首匿▲(联系唐代同居相隐不为罪)”——押中知识点
《■科教园法硕2014年考前资料5法制史》P1页“诸同居,若大功以上亲及外祖父母、外孙、若孙之妇、夫之兄弟及兄弟妻,有罪相为隐;部曲、奴婢为主隐,皆勿论。其小功以下相隐,减凡人三等。若犯谋叛以上者,不用此律。 ——《唐律疏议。名例》 问题: (1)这段文字反映了唐律的什么原则?其;历史渊源是什么? (2)适用这一法律原则时有何例外?为什么? ——押中原题
宪法学
参见上课,未做预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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