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园法律硕士民法学元老级辅导名腕,全国首届法律硕士联考开始参与法硕一线教学,19年法硕辅导经验,教学经验丰富,课程是考生复习的标杆。
姚老师理论功底深厚,参与教材编写,深谙命题规律,对考点了如指掌,挖掘考点到位、有深度,特别是对考生易错点及理解盲点的讲解,有利考生突破瓶颈,高分拔高,收效明显,赢得称赞。其讲课富有激情、高屋建瓴、行云流水、深入细致、精辟透彻,条理清晰、重点突出,信息量大,方向感强,预测命中率高,常令学员为之倾倒,其渠道广信息准,曾在15分钟圈定当年考点范围,学员对其评价极高。
科教园法硕培训项目发起专家之一。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国民商法律网负责人,浙江绍兴市仲裁委仲裁员,《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民法卷)主编助理。
主要讲授: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债法总论、合同法分论、知识产权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民商法。
主要经历:获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与博士学位,2004年赴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2006年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1996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
荣誉奖励:参编《商法总论》《知识产权法》获 2002年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1999年获“华为奖教金”;2008年,获“岳成奖教金”;国家级精品课程——民法学,授课教师,等等。
摘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http://www.law.ruc.edu.cn/sz/show.asp?No=97
姚欢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专职研究人员,中国民商法律网(www.civillaw.com.cn)负责人 。
兼任 浙江绍兴市仲裁委仲裁员,曾兼任新华社法律顾问、国务院学位办法律顾问。曾挂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助理。《中国审判案例要览》(民法卷)主编助理。
研究领域:知识产权法、民商法。主要讲授民法总论、民法分论、债法总论、合同法分论、知识产权法、专利法、著作权法等
教育背景:牛津大学、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学者(2006)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2003)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1996)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1993)
荣誉奖励:
1.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教育部优秀教材一等奖,参编
2.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教育部优秀教材优秀奖,参编
3.1999年获“华为奖教金”
4.国家级精品课程——民法学,授课教师
5.2008年,获“岳成奖教金”
代表性成果:
论文:
“合同法第167条规范宗旨之错位及补救”,载《浙江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
中美两国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与实践,载《中国专利与商标》2007年第3期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研究》载《中国法制比较研究论文集》(台)东吴大学,2005年
2004年司法考试的复习指导——民法篇,载《中国司法》2004年第7期
2004年司法考试试卷评析——民法篇,载《中国司法》2005年第3期
《买卖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6期,为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民商法学》转载
《在先权利的法律保护》载《判解研究》2001年第1期
著作:
《民法精义》(独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
《民法概论》(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
《知识产权法上新类型案例分析》,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
主编:《知识产权法典型案例》,《担保法典型案例》、《商法概论》、《合同法典型案例》、《商法典型案例》,发表论文《不动产物权登记变动规则例外研究》、《合同法第167条规范宗旨之错位及补救》、《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研究》、《中美两国确认不侵犯知识产权诉讼的法律与实践》(第二作者)、《买卖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