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其中,满足(3)、(4)的人员报考时必须已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参加单独考试
我校原则上接受与我校签订省校合作协议或人才培养协议的相关系统内的在职人员报考,详细的报考要求和报考专业见我校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6.具备一定计算机基础知识,具有一定软件开发及编程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录取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二、考试科目、考试方式、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科目为英语、数学、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测试共计4门。各科考试均为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和阅卷。专业综合测试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小组由北京理工大学软件学院专家组成,着重考核考生英语听说能力和从事所学专业的知识能力基础、潜在素质、岗位经历和业绩。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2.初试地点:选择我校报名点的考生在我校参加考试;选择外埠报名点的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并对其实验技能进行考查。
4.考生须在3月中旬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并在复试前通过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报考登记表,此表需在复试时交给报考学院。
5.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硕士研究生录取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不转档案(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非在职考生除外);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需要将档案转至我校。
六、培养与管理
1、由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软件工程硕士生的培养管理,由软件学院具体实施软件工程硕士的培养方案。
2、培养方式为两种: (1)全日制学习,学制2年。
(2)非全日制学习,利用业余时间授课,学制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