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产权学院概况
南京理工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知识产权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由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的知名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机构。学院具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其人才培养得到三个省部级单位和南京理工大学的大力支持。
学院以建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高水平知识产权学院为目标,依托学校理工背景与学科优势,加强多学科交叉与渗透,已经形成了完整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目前通过法学本科、知识产权第二学位、知识产权双学位、“3+1+2”本硕贯通的创新模式、知识产权硕士、民商法学硕士、法律硕士以及知识产权博士等学科专业平台培养多种类型、各个层次的知识产权人才,在发展新兴交叉学科和应用型文科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近十年来已经为社会培养、培训各类知识产权人才超过20000人。学院培养的人才在知识结构和实践技能上具有较强的复合性,广受社会欢迎,毕业生职业发展前景良好。2014年,学院荣获“全国知识产权系统人才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学院目前拥有知识产权方向(覆盖法学、管理学、情报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的专职教师35人,其中,教授6人,博士生导师7人(含校外的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两次被评为全球最具影响力知识产权人物的吴汉东教授等知名专家兼职博导3人),副教授12人,讲师17人,博士化率超过80%。有3名教师入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3名教师入选国家“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1名教师入选全国专利信息领军人才,国家级知识产权人才数居于全国前列。学院已经建立起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水平较高的兼职教师队伍,共计41人,其中,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10人,知识产权司法部门17人,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7人,大型企业1人,其他教学研究机构6人。
学院本着立足江苏、依托行业和面向全国的宗旨,大力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和社会服务,目前拥有江苏省唯一的省级知识产权研究基地“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江苏省科技厅设立的江苏省知识产权思想库,并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及中兴通讯等知名企业组建了“知识产权与区域发展协同创新中心”,设有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和南京理工大学专利中心。学院教师近5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近13项,承担各类省部级知识产权课题30余项;出版专著教材10多部,在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数百篇,为政府部门出具了多份具有较强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承担了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知识产权维权执法人员、企业知识产权总监等多类知识产权培训任务,并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
二、学院法律硕士授权点介绍
随着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的实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推进,高层次、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大需求和紧缺资源。我校的法律硕士授权点依托江苏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所提供的坚实的物质条件和强大的专业支持,得到数十家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大型企业等组织在校外师资、专业实践能力训练等方面给予的紧密配合,紧紧围绕社会的重大需求,毕业生具有很好的就业前景和较好的发展机会。
法律硕士包括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两类,分别招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和本科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我校的法律硕士授权点着力培养法律基础扎实、懂科技、熟悉管理的高层次复合型实用法律人才,注重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科技和管理知识的传授及技能的训练,主要是培养专利审查人员、专利代理人及其他知识产权代理人员、大型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审判人员、知识产权律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尤其是非法学的法律硕士(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点,其重要任务是使具有理工背景的研究生具有通过全国司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和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能力,有能力获取在我国目前最具职业前景的“两个证书”。
三、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的法律硕士点采取两种方式招收研究生:一是接受校内和校外具有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二是通过全国联考录取符合要求的各类应考人员。
四、法律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招收
1.我校面向国内重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招收推荐免试生,优先招收获得“211”工程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尤其是欢迎适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出免试申请。
2.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初取名单确定后即进行公示,时间大约在10月中下旬,届时考生可查阅学院和我校研究生院和的相关信息。
五、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考试与录取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符合我校研究生院的要求;
4.法律硕士(非法学)的报考者,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当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法律硕士(法学)的报考者,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当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才能报考)。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按照学校规定进行。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为国家和我校研究生院规定的时间。
3.报名费按照我校研究生院的规定收取。
(三)初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为全国联考。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安排为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科目名称如下:
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外语:(英语)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主要为民法学和刑法学两门课程)
④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主要为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门课程)
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②外语:(英语)
③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主要为民法学和刑法学两门课程)
④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主要为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三门课程)
(四)参考资料
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使用全国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试题,请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最新考试大纲;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编写的最新考试大纲。
(五)资格审查和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差额复试的时间根据我校研究生院的规定确定。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目的是为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复试的人数根据学校研究生院规定的复试比例确定。
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六)录取
1.除推荐免试生外,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从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考生中选拔;根据需要,可以接受少量报考“985”高校研究生的“985”高校毕业生的调剂申请,也可以接受少量少数民族计划学生。
2.复试成绩不合要求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者,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录取的依据。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约占总成绩的60—70%,复试成绩约占30—40%,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七)调剂录取
对于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但不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剂手续。
(八)健康检查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南京理工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制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原则上为2.5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学生须在规定的学习期限之内,按照各自的教学培养计划和相关规定选课和考试,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完成专业实习和毕业(学位)论文。
七、培养
1、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按照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执行。(请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上查阅)
2、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按照我校《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执行。(请在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和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站上查阅)
八、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专业实习任务,并完成硕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九、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和法律硕士(法学)的学费均根据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确定,具体金额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年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也可以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一次性缴纳全部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十、其他相关事宜
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按照国家和南京理工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学生公寓,并按其相关要求和规定缴纳住宿费。
十一、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学院招生联系方式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路200号,邮编210094)电话:(025)84303200,84303389
联系人:徐老师(13770688360),朱老师(18936033227)
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网址:http://ip.njust.edu.cn/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路200号,邮编:210094)
咨询电话:(025)84315498
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s.njust.edu.cn/
考前辅导电话:400-810-2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