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精神,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将于2015年10月25日进行,我校2015年招生名额为75人。
一、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为2012年7月31日前于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务的工作者。
二、报名方式
2015年,我校继续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提醒考生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一)考生须于6月23日—7月11日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
(二)考生须于7月12日—15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可于10月15日后登录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组织考试,其余2门为全国联考。
四、考试安排
考生参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以下简称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全国联考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2。
五、资格审查
我校资格审查时间在初试成绩公布之后、复试之前。初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经由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符合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加盖公章)。考生须将该表与满足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院申请资格审查。
六、培养方式
我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培养方式为脱产学习,实行学分制。每学期脱产3个月集中学习,共计需要脱产学习3个学期,其余时间进行论文撰写和答辩。
七、有关费用
(一)学费3万元,入学时一次缴清。
(二)住宿费900元/学年。
(三)部分生活用品费约800元。
八、其他事宜
(一)我校录取非政法系统考生的比例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人数的20%。
(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通知精神,从2016年起,不再组织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工作将以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形式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和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如需更多与考试相关的信息,请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查阅。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
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科目 类别 |
10月25日 8:30-11:30 |
10月25日 14:30-17:00 |
法律硕士 |
专业综合 |
英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