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法学院接受报考2019年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调剂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类型: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与非法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与非法学)。
二、申请条件
1.满足2019年法律硕士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国家线),因2019年国家线未公布,可暂参考2018年国家线;
2.符合教育部2019年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中的调剂政策;
3.符合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所列的报名条件;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进入法律硕士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它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法律(非法学)专业。
我校法律硕士调剂不设预调剂程序,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待国家分数线公布后按照调剂程序直接申报汕头大学法律硕士。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754-86503913 邮箱:stujm@stu.edu.cn/
汕头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