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校拟接收部分调剂硕士研究生考生,热忱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调剂到我校继续深造。为方便有志于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现将学校招收2018年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级学科 |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理论经济学 |
020101政治经济学 |
徐宇琼 |
13687395650 |
59090565@qq.com |
020105世界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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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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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1Z1互联网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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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经济学 |
020202区域经济学 |
徐宇琼 |
13687395650 |
59090565@qq.com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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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4金融学 |
杨美华 |
17775995837 |
903818019@ 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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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09数量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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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Z1金融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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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 |
120201会计学 |
彭柯 |
13508493784 |
54615807@qq.com |
120202企业管理 |
周芳笃 |
13907482242 |
593653209@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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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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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3旅游管理 |
焦莹 |
13548636788 |
80227101@qq.com |
|
1202Z1传媒产业管理 |
何泓彦 |
13077389482 |
28248279@qq.com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01决策理论及应用 |
唐湘博 |
13107329882 13647313360 |
1925351556@qq.com |
02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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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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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电子商务与商务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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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文章 |
18874958066 |
844056036@qq.com |
035102法律(法学) |
二、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18年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考生)要求,且在原报考单位不能参加复试。
2、专业要求: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科目参见湖南商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gra.hnuc.edu.cn/column/zyml/2017/1505467078468080.shtml);
3、我校另有少量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指标。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三、调剂程序
(一)第一阶段:调剂预登记(成绩发布—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之前)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填写《调剂申请表》(附件1),直接发送至招生学院的专业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为:调剂专业+姓名+总分),待分数线下达后由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请考生尽快与招生学院电话联系,招生学院将根据提交申请顺序择优确定调剂资格,额满为止。
(二)第二阶段:正式调剂(国家录取分数线公布后—调剂结束)
3月18日至4月30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 .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第一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我校将优先调剂符合要求的预登记考生,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校招生学院联系办理调剂手续,确定复试科目,额满为止,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复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请访问:http://gra.hnuc.edu.cn/column/zsgz/index.shtml
五、优惠政策
2018年录取至我校的研究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一系列优惠奖助政策:
(一)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调剂我校的学术硕士,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奖励条件及标准如下:
等级 |
条件(满足一个条件) |
标准(元) |
一等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60分及以上 |
10000 |
二等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40分及以上 |
6000 |
第一志愿考生 |
||
三等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20分及以上 |
4000 |
985、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
注:①人事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②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享受新生奖学金;③本奖学金采用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的原则发放。
(二)学业奖学金
第二、第三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奖励标准及比例如下:
奖学金等级 |
奖励标准(元/年) |
获奖学生比例 |
一等 |
8000 |
15% |
二等 |
5000 |
25% |
三等 |
3000 |
60% |
注:人事档案未调入学校的研究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学期发放。
(四)国家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五)培养经费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每人2200元的培养经费。
(六)“三助”津贴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三助一辅”工作(助研、助教、助管及助理辅导员)的,可获3000-6000元的岗位津贴。
(七)特困生补助和助学贷款
家庭特别贫困或发生重大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特别困难补助。
(八)科研成果奖励
研究生以湖南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获得的各类成果,与教师享受同等的学校奖励政策。
六、其他
温馨提示:学校没有建任何研究生调剂群,请考生们切勿相信任何调剂群、收费群,谨防上当受骗,错失调剂机会,如有疑问请咨询学校研招办。
复试时间、复试办法等将及时发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单位代码:10554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
邮 编:410205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
邮 箱: hnsxyyzb@126.com
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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