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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法硕法学大纲和法硕非法学大纲内容一样,变动对照参照本文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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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硕士考研(非法学)大纲变动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
章节 |
18大纲 |
19年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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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
P7 |
“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 |
P7 |
修改为“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
第三章第四节 |
P9 |
刑事责任年龄的概念到“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贵任的规定”。 |
P8 |
在“司法解释中对未成年人刑事贵任的规定”后增加“我国刑法对老年人刑事贵任的规定” |
第七章第二节 |
P13 |
“继续犯的概念;继续犯的特征;继续犯的意义;继续犯的处断原则。” |
P12 |
“继续犯的意义”修改为“继续犯的类型”;‘继续犯的类型”后增加“继续犯的法律后果” |
第十四章第二节 |
P18 |
“分裂国家罪;煽动分裂国家罪,间谍罪,……” |
P18 |
在“煽动分裂国家罪”后增加“叛逃罪” |
第十六章第二节 |
P19 |
“……,生产、销售假药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
P19 |
在“生产、销售假药罪”后增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第十七章第二节 |
P20 |
“……;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强制侮辱妇女罪,……,虐待罪,遗弃罪等犯罪的概念、……,” |
P20 |
在“故意伤害罪”后增加“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强制猥亵罪,强制侮辱妇女罪”修改为“强制猥褒、侮辱罪”;在“虐待罪”后增加“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
第十八章第二节 |
P20 |
“……,敲诈勒索罪、故意损坏罪等概念、……,” |
P20 |
在“故意毁坏财物罪”后增加“破坏生产经营罪” |
第十九章第二节 |
P21 |
“……,赌博罪,伪证罪,虚假诉讼罪,……,……,逃脱罪,医疗事故罪,……,” |
P20 |
“赌博罪”后增加“开设赌场罪”;在“伪证罪”后增加“妨害作证罪”;在“脱逃罪”后增加“组织他人偸越国(边)境罪” |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
章节 |
18年大纲 |
19年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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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第二节 |
P28 |
“二、本代理和复代理三、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 |
P28 |
“复代理”修改为“再代理”;“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修改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
第十七章第四节 |
P36 |
“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
P36 |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修改为“可撤销合同” |
第二十章第二节 |
P40 |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
P40 |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修改为“一、法定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
第二十一章第一节 |
P41 |
“三、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聚合” |
P41 |
删除“侵权责任与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聚合” |
综合课——法理学
章节 |
18年大纲 |
19年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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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节 |
P54 |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征 |
P54 |
后增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法学。 |
第六章第三节 |
P58 |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完善 |
P58 |
修改为“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 |
第七章第一节 |
P59 |
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 |
P59 |
后增加“《立法法》的主要修改内容与意义” |
第七章第二节 |
P59 |
立法遵循宪法 |
P59 |
后增加“依法立法” |
第八章第三节 |
P60 |
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 |
P60 |
修改为“三、提高司法公信力”; |
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信力 |
修改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贵任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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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五节 |
P61 |
社会监督 |
P61 |
后增加“《国家监察法》制定的意义、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 |
第九章 |
P61 |
第一节的内容拆分为两节 |
P61 |
第一节的内容拆分为两节,具体修改如下: “第一节法律职业 一、法律职业的概念 法律职业的含义;法律职业的特点。 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意义;法律职业人员的范围;法律职业任职条件。 第二节法律职业伦理 一、法律职业伦理的概念与特点、 法律职业伦理的含义;法律职业轮理的特点。 二、法律职业伦理的主辜寄 审判伦理;检察伦理;律师伦理。” |
标题“第二节法律解释” |
修改为“第三节法律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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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61-62 |
原第三节、第四节合并为一节 |
P61-62 |
原第三节、第四节合并为一节,具体修改如下: 标题“第三节法律推理”修改为“第四节法律推理与论证” 删除标题“第四节法律论证”,将第四节下的小标题“一、法律论证的概念”修改为“三、法律论证的概念”; “二、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修改为“四、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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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第一节 |
P63 |
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历程 |
P63 |
修改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发展历程”; |
第十二章第二节 |
P64 |
完备良善的法律规范体系;公正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科学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充分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
P64 |
修改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第十三章第一节 |
P64 |
标题“二、法与社会和谐” |
P64 |
修改为“二、法与社会和谐、社会治理”; |
P64 |
“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
P64 |
修改为“当代中国法治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当代中国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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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第四节 |
P65 |
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P65 |
修改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
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
修改为“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
综合课——宪法学
章节 |
18年大纲 |
19年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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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节 |
P66 |
四、宪法与宪政 |
P66 |
修改为“四、宪法与依宪制国”; |
宪政的含义 |
修改为“依宪治国的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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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
修改为“宪法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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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一节 |
P68 |
四、政治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 |
P68 |
修改为“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
P68 |
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
P68 |
修改为“物质文明的含义;政治文明的含义;精神文明的含义;社会文明的含义;生态文明的含义;‘五个文明’的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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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
P72 |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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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2 |
修改为“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P72 |
P72 |
在该节前面增加一节,具体内容如下: 第六节监察委员会 一、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二、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四、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法部门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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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72 |
第七节地方国家机关 |
P73 |
修改为“第八节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综合课——中国法制史
章节 |
18年大纲 |
19年大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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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第三节 |
P77 |
五、司法制度 |
P77 |
在“五、司法制度”的内容后增加“六、辽夏金法律制度辽朝法律制度;西夏法律制度;金朝法律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