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9日晚7时,由法学院理论法学系主办的“中南理论法学论坛”第四期在文治楼六楼会议室举行。这次论坛由理论法学系主任武乾副教授主讲“中国古代国家法与民间法的关系”。论坛由李艳华副教授主持,范忠信教授和孙丽娟副教授评议。法理学、刑法、宪法系的其他教师和硕士生约30多人参加了论坛。

武乾副教授在其主题报告中指出,中国古代就已经形成了比较清晰的民间法系统,而且具有明显的属人属地特征。中国古代民间法有三种基本类型:宗族法、商业行规与地方性习惯。中国古代民间法之所以能存在发展,是因为国家能力有限,且一元化的国家法律体系无法满足民间社会多元的价值与利益要求。中国古代国家法与民间法的互动,即民间法对国家法的依附、补充和创新,以及分割其管辖权;而国家法支持民间法,并适当进行禁止与改造。“这个课题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其在宏观上对国家法、民间法互动的关系进行了梳理”,武乾副教授说。
范忠信教授首先进行评议。他表示,武教授的研究总体框架和思想深度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想。他就“民间法是什么”指出“国家鞭长莫及的地方,需要民间法”“ 社会章法本应来自社会生活”,并从中国古代民间法情况对武教授的三个分类作了补充。对于民间法的意义,他总结出“政府权力越小,民间自治空间越大,法治根基越稳,以法治国的希望就越大”的规律。第二个评议人孙丽娟副教授也站在法律史的角度,从纵向纬度和横向参考出发作了精彩评议。
在自由讨论阶段,不同教学领域的教师各抒己见,纷纷作了精彩的发言;在座的学生也提出了自己的问题。法理学张德淼教授充分肯定了这个课题的意义,他认为对于大家讨论的“法的概念”可以有多种意义的理解。
会场气氛十分热烈,原本预定九点结束的论坛延迟了半个小时才由主持老师宣告结束。参加这次论坛的老师纷纷表示,他们会后仍会继续探讨相关问题。
(文字记者:卢卓贻 张甜甜 摄影记者:龚茜)